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
作者:创兴管理员 来源;上海市税务总局 时间:2011-08-22 点击:次
办理审批、许可、登记业务的机构全称
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三、四分局办理。
办理地址
单 位 地 址
财税三分局 中山南路865号
财税四分局 中山南路865号
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办理本市所有出口企业《联系单》。
办理时间
单 位 工作时间
财税三分局 8:30—17:00
财税四分局 8:30—17:00
说明:
1、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等特殊规定除外。
2、具体办理时间以各分局公布的受理时间为准。
办理联系电话
单 位 办理联系电话
财税三分局 63689900
财税四分局 6368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