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的进口和免税手续(3)
作者:创兴管理员 来源;上海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 时间:2011-08-22 点击:次
机电设备的进口和免税手续(3)
作者:创兴管理员 来源;上海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 时间:2011-08-22 点击:次
办理程序:
1)浦东新区进口自用物资税收优惠,按市府批准的上海浦东新区进口自用物资实行先征后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办理。
2)关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的进口设备免税的审批限额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仍按原报批程序,由市经委转报国家经贸委审批,并出具《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限额以下的进口设备额在100万美元以上(含100万美元)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市经委审批。限额以下进口设备在100万美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仍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将批文报市经委。
以上限额以下项目确认书统一由市经委技术改造处出具(除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外)。项目单位凭开出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到上海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海关对照不予免税的商品目录进行审批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2、《关于落实国务院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计规划(1998)250号
3、《关于办理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国经贸厅改(1998)33号4、海关总署署税(1998)197号